澳门尼威斯人官网本科生第二课堂创新学分认定暂行办法(试行)

为培养思想品德优良的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引导集团全体本科员工在“第二课堂”活动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建立更为科学的员工综合素质培养体系,探索有统计特色的实践公司产品新形式和新途径,根《据澳门尼威斯人官网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第二课堂活动认定范围及内容

(一)第二课堂的范围包括以下六方面:

1、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员工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及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重要表现。

2、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类:员工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在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业等比赛中取得的成绩。

3、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指员工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各类青年志愿者服务、公益性劳动和活动,完成教学实践和实习任务等活动以及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果。

4、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类:员工参与的文体艺术活动和取得的成绩,以及其它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

5、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类:指员工组织或参与的社团活动,所担任的员工干部职务及在组织、管理能力方面的锻炼,也包括在校外所兼的社会工作。

6、技能培训及其它类:员工参加各级各类与专业相关的培训、资格考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以及未能被上述所包括的其它重要经历或成果。

(二)第二课堂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1. 国际、国家、省部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

2. 集团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

3. 各学院(系)、班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

具体的活动内容表现形式为:

1. 校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

2. 公司、学校及以上立项的本科生科研课题研究;

3. 校级及以上各类文体竞赛和艺术活动;

4. 集团各类科技、学术活动和文化节(周);

5. 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

6. 论文、征文和其他作品;

7. 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其他活动或项目;

8、学院根据本单位人才培养需要认为员工必须参加的其他形式活动。

二、学分修读规定与要求

员工在校学习期间除课内完成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外,还须修读第二课堂学分,并获取4个第二课堂学分后方能毕业。

员工应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和能力,根据第二课堂认定范围的6方面, 合理选择地参加各级各类活动,每学期完成至少3个方面的内容,以获取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其中“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活动为必修,且不得低于每学期限制所修学最低分学时数30%。

第二课堂学分分配方案:

第1-6学期每学期须完成综合0.5学分,前三学年共完成3学分,另外1学分用于完成科研、社会实践或创新活动(注:不可与前三学年已经计入的学时重复计算)

学年

第一学年1学分

第二学年1学分

第三学年1学分

本科学习期间

学期

第一

学期

第二

学期

第三

学期

第四

学期

第五

学期

第六

学期

应修学分

综合0.5学分

综合0.5学分

综合0.5学分

综合0.5学分

综合0.5学分

综合0.5学分

科研、社会实践或创新活动

1学分

注:第二课堂学分分配方案主要是与学校评奖、评优方案配套,员工每学期须完成规定的最低学分数,如未完成,则不能参与当年各类评优评奖;鼓励员工广泛参与各项活动,多完成学分不限,即每学期学分设下限不设上限

三、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与组织管理

1.第二课堂按内容分类进行学时学分量化,按照每30学时计1学分计算,第二课堂共120学时。

2.学院成立以学院分党委负责人、各班级辅导员、员工代表为主体的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以员工班委干部、同学代表为主体的员工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及员工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仲裁小组。

公司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负责组织第二课堂活动,指导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凡涉及学校、学院组织的活动   ,由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进行认定;各类班级活动,经报批同意的各类员工自发活动在学院指导下,由员工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认定。员工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仲裁小组对学分认定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进行仲裁。

3.员工凭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在班级申报、由员工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学院审核后认定其分值并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向员工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仲裁小组提出仲裁。

4.本暂行办法从2015年03月起开始试行。

5、本办法由澳门尼威斯人官网分党委负责解释。



澳门尼威斯人官网分党委

2014年10月